ATEX指令的定义 20世纪初,在欧洲工业国家煤矿电气化或多或少有所发展。为了避免灾难性的甲烷爆炸事故,不同的国家当局,针对煤矿用电气设备结构和试验订立了规程和技术规范。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规程,常常相互差异很大。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罗马条约的签订,欧共体成员国已经感觉到为了便于促进商业贸易,需要协调他们的国家规程。该任务1968年交由欧洲电工标准协调**(CENELCOM)。TC31技术**依据不同国家的标准和规程开始了这项工作。 随着成员国的增多,1973年建立了欧洲电工标准化**(CENELEC)。1977年3月1日CENELEC采用了EN50014系列7个潜在爆炸性环境用标准。继1975年欧洲**颁布了《有关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76/117/EEC)成员国法律趋于一致的指令之后, 1979年颁布了《有关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使用确定保护类型》(79/196/EEC)的成员国法律趋于一致的指令,指令采用这些标准作为协调标准。该指令还规定了特殊的欧洲标志Ex。之后又发布了一些与地面和矿井潜在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相关的指令及其修订文件。这些指令仅与电气设备有关。这些指令和标准象征着防爆领域的积极发展并且它们为消除防爆电气设备贸易壁垒已作出了贡献。 随着“新方法指令”的实施,在潜在爆炸性环境用设备领域,指令94/9/EC(称作ATEX指令)取代老的指令。ATEX指令适用于所有气体和粉尘潜在爆炸性环境并适用于所有设备,不仅仅对电气设备。它规定了由潜在爆炸性环境设备使用所涉及的人身、家畜安全和健康以及财产安全的准则,它还允许不同的方法证明符合性判断。 ATEX应该具备的三个前提条件 1、设备一定自身带有点燃源; 2、预期被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空气混合物);并且 3、是正常的大气条件下。 该指令也适用于安全使用必需的部件,以及在适用范围内直接对设备安全使用有利的安全装置。这些装置可以在潜在爆炸性环境外部。 ? ATEX 94/9/EC指令根据安装设备的保护水平将设备划分为三个类别: 1、1类(Category 1) — 非常高的防护水平 2、 2类(Category 2) — 高防护水平 3、3类(Category 3)— 正常的防护水平 ?? 防爆类型电气设备类型 防爆型式有八种: ??????? 1.??? 隔爆型(d) ??????? 2.??? 增安型(e) ??????? 3.??? 本质安全型(i) ??????? 4.??? 正压型(p) ??????? 5.??? 充油型(o) ??????? 6.??? 充砂型(q) ??????? 7.??? 无火花型(n) ??????? 8.??? 浇封型(m) 此外还有防爆特殊型和粉尘防爆型两种。 在自动化仪表设备中,**大量使用的是前面三种,即隔爆型(d),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 ? 1、? 隔爆型电气设备(d) 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是指把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闭在一个外壳内,该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向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传爆的电气设备。 2、 增安型电气设备(e) 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并在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规定过载条件下出现点燃现象的电气设备。 3、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i) 在正常运行或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所产生的火花或热效应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本安型电气设备及其关联设备,按本安电路使用场所和安全程度分为ia和ib二个等级。 ia等级:在正常工作、一个故障和二个故障时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ib等级:在正常工作和一个故障时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4、正压型电气设备(p) 具有保护外壳,且壳内充有保护气体,其压力保持**周围爆炸性混合物气体的压力,以避免外部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外壳内部的电气设备。 5、充油型电气设备(o) 全部或某些带电部件浸在油中使之不能点燃油面以上或外壳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6、充砂型电气设备(q) 外壳内充填颗粒材料,以便在规定使用条件下,外壳内产生的电弧、火焰传播、壳壁或颗粒材料表面的过热温度均不能够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7、浇封型电气设备(m) 8、无火花型电气设备(n) ?????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产生电弧或火花,也不产生能够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表面或灼热点,且一般不会发生有点燃作用的故障的电气设备。 防爆特殊型电气设备(s) ?????? 电气设备或部件采用GB3836-83未包括的防爆型式时,由主管部门制定暂行规定。送劳动人事部备案,并经*的鉴定单位检验后,按特殊电气设备“s”型处理。 粉尘防爆型 ???? 为防止爆炸性粉尘进入设备内部,外壳的接合面应紧固严密,并须加密封垫圈,转动轴与轴孔间要加防尘密封